《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证监会令〔2018〕第146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
证监会令〔2018〕第146号
《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已经2017年8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27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士余
2018年7月27日
附件:关于修 改关于改革完 善并严格实施上 市公司退 市制度的若干意 见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