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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管四〔2017〕14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0 3:33:21内容来源:互联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






安监总管四〔2017〕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