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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政办发〔2018〕26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8 1:23:41内容来源:互联网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8〕26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8年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共133项,其中前期项目59项、建设项目74项,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确定,现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不断提高投资有效性,稳定经济增长,促进转型发展。


二、充分发挥省、市重点工程的引领性和导向性,结合“转型项目建设年”各项任务,积极推进项目谋划、储备和建设工作,着力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全面提升转型发展支撑力量。


三、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前期项目要加快手续办理,尽快落实开工条件;建设项目要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加快建设进度,强化安全监管,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按期建成,发挥投资效益。


四、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服务机制,优化服务流程,落实帮扶责任,及时办理各项手续,优先保障土地、资金、人才等需求,落实水、电、气、热等配套条件,破解拆迁难题,不断提高服务企业和项目的水平,营造优良建设环境。


五、强化综合调度,掌握推进情况,研究重大问题,对进展缓慢的项目,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促开工、促进度。提高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落实“13710”督办制度, 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实施科学考核,坚持质量数量并重,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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