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厅函〔2019〕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西部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为中西部乡村地区造就一批基础教育领军人才,决定启动实施中西部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2019年在安徽、河南、陕西、甘肃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全文: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正确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对依法惩处采用“软暴力”实施犯罪的规定,依法办理相关犯罪案件,根...
《商务部关于对原产于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日本的进口甲硫氨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于2019年3月4日收到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甲硫氨酸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日本的甲硫氨酸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
公通字〔2013〕30号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的通知: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正确实施,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加强法律监督,强化公安机关与相关行政监管、经济管理部门以及金融机构、证券公司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研究制定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
国烟法〔2019〕56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烟草行业“放管服”改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国卫办医函〔2019〕31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医疗队巡回医疗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扶贫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910号)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山西省大宁县、永和县和陕西省清涧县、子洲县等委定点扶贫县及“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我委决定组织国家医疗...
财建〔2019〕48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和《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
国卫医发〔2016〕75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是整合区域内医疗资源,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建立合理有序分级诊疗模式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十三五”期间卫生与健康规划》、《“十三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健康中国”2030规...
《应急管理部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9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有关要求,我部编制了《应急管理部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现予公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4号: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方案,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已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划入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于2018年12月21日公布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制度衔接,现决定废止《价格行政处罚程序...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保持整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互联网广告市场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继续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改价格〔2019〕53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三代核电首批项目试行上网电价的通知》2013年,我委印发《关于完善核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130号),明确对承担技术引进的首批核电机组予以支持。结合所在省支持首批三代核电项目的意愿,现将三代核电首批项目试行上网电价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程序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9年第26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进一步优化临床试验审批程序,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程序作出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发改价格〔2013〕113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核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了促进核电健康发展,合理引导核电投资,决定完善核电上网电价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豫科〔2016〕155号 关于印发《培育发展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作指引》的通知:为加快技术转移机构的健康发展,促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参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培育发展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好落实工作。
环土壤〔2019〕25号《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地下水安全,现将《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加快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豫政〔2019〕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4号)精神,进一步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技术转移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的技术转移体系,全面提升科技供给与转移转化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环办函〔2014〕99号《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试行)》
豫政办〔2019〕2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的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全面提升高中阶段办学水平,更好地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的需要,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核安发〔2019〕58号《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监测和检查〉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加强对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安全监管,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监测和检查》(HAD401/09-2019), 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豫政办〔2019〕2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办法(试行)的通知》为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我省企业上市挂牌,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农经发〔2014〕13号《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的要求,根据《中央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中办发〔2014〕8号)的任务分工,制定本改革试...
豫政办〔2019〕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保障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河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
法释〔2019〕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2019年修订版全文)(2018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7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2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修正)
法释〔2019〕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有关债权人权利行使等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制定本规定。
《海关总署关于启用出境加工电子账册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7号:一、自2019年4月1日起,海关总署正式启用出境加工账册,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出境加工账册设立等各项手续。
林生发〔2019〕33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的通知》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化,不断改善提升村容村貌,积极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我局研究制定了《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9年第25号:为规范仿制药审评和一致性评价工作,优化工作程序,强化服务指导,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现予发布。
农办人〔2019〕1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2019年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2019年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座谈会精神,做好2019年农业农村人才重点工作,我部研究制定了《农业农村部2019年人才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为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乡村人才振兴作出贡献。
银保监办发〔2019〕69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授权派出机构实施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监管流程,提高监管质效,现就授权派出机构实施部分行政许可事项通知如下:
农办牧〔2019〕11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19年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的通知》为贯彻落实《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进一步加强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工作,促进养殖环节科学合理用药,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我部制定了《2019年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修改下列部门规章:
农办牧〔2019〕30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新兽药临床试验审批等2项行政许可事项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以下简称《决定》)要求,“新兽药临床试验审批”和“已经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兽用生物制品进口审批”等2项行政许可事项自2019年2月27日起取消,其中新兽药临床试验审批改为备案管理。为切实做好上述...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全文)(2004年2月3日建设部令第124号发布;根据2014年8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9号第一次修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第二次修订)
银发〔2019〕85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全文)【2001年6月1日建设部令第89号发布;经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第二次修订】
国卫办疾控函〔2019〕29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肺结核传染病报告分类的通知》《肺结核诊断》(WS288-2017)标准和《结核病分类》(WS196-2017)标准已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公布施行。为适应新诊断标准和分类标准实施后的工作需要,决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将“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中肺结核分类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版(全文)【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9年3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第一次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全文)司法部令第143号(2009年9月21日司法部令第119号发布,2019年3月16日司法部令第143号修正)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以下统称“执业证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律师工作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版(全文)(1997年12月23日建设部令第61号发布,根据2001年7月4日建设部令第90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根据2011年1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3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第三次...
《海关总署关于特许权使用费申报纳税手续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8号:一、本公告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3号公布,以下简称《审价办法》)第五十一条所规定的特许权使用费;应税特许权使用费是指按照《审价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应计入完税价格的特许权使用费。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全文)【2004年12月15日经建设部第4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建设部令第136号发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1年1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公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第二次修订】
《艾滋病防治条例》(2019年修订版全文)【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第457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依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版全文)【国务院令第323号,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依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有关...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版全文)【2009年9月17日国务院令第563号发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依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版全文)【2001年10月31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第331号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依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依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一条 为了规范技术进出口管理,维护技术进出口秩序,促进国民...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2019年修订版全文)【2010年8月25日国务院第123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第580号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依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版全文)【2002年8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发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依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全文)【1989年10月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1989年11月17日民政部、总后勤部令第1号公布;依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一条 为了加强军用饮食供应站、军用供水站(以下统称军供站)的管理,保障军队平时、战时在运输途中的饮食饮水供应,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年修订版全文)【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依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全文(2001年修正版)国际海事组织于2001年11月29日以第A.910(22)号大会决议通过了一项对《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修正案,根据该大会决议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第VI条第4款的规定,该修正案将通过默认接受程序于2003年11月29日生效。
(76)交水运字547号《交通部关于公布〈关于外轮使用甚高频无线电话暂行办法〉的通知》为改进港口与外轮的通信联络,经国务院批准,我对外开放港口可向外轮开放甚高频无线电话业务。目前,各港已在准备,积极创造条件。凡准备就绪,正式对外开放使用时,请报当地省、市、自治区革委会批准后即可开放。为加强管理,维护港内通信秩序,统一口径,特颁发《外轮使用甚高频无线电话暂行办法》(...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版全文)【2009年4月1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第553号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依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用机场的建设与管理,积极、稳步推进民用机场发展,保障民用机场安全和有序运营,维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全文)第一条 为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维持港口和沿海水域的秩序,保证航行安全,防止水域污染,特制定本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版全文)【1988年6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号发布;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发布的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依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版全文)【2011年01月08日根据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7号)第二次修订;依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三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2003年修订版(全文)(1991年4月28日交通部令第30号,2003年9月2日交海发〔2003〕357号修订)第一条 宗旨为维护水上交通秩序,防止碰撞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则。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年修订版全文)【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1989年11月13日卫生部令第3号发布;依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一条 为加强化妆品的卫生监督,保证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籍船舶航行长江水域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版(全文)【1983年4月9日国务院批准,1983年4月20日交通部发布,1986年2月6日国务院批准第一次修订;1992年6月6日国务院批准第二次修订,1992年7月25日交通部发布;1997年5月26日国务院批准第三次修订,1997年8月1日交通部发布;依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09号)第四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2019年修订版全文)【2001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5号公布;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令第63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依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三次修订】
人社部发〔2019〕2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外专发〔2003〕28号《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因公购买国际机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外国专家局(引智办),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集团公司引智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专局:为加强聘请外国专家和出国(境)培训项目国际机票的管理,现将《因公购买国际机票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土调查办发〔2019〕6号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问答》的通知:根据各地反映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中的具体操作问题,我办认真梳理归纳,并结合有关标准、规程和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方案等,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问答》,现予印发,请在具体工作中注意把握。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关于防止越南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19年第42号:2019年2月20日,越南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通报,该国境内近期发生3起非洲猪瘟疫情。迄今为止,我国尚未与越南签署猪、野猪及其产品准入协议。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
建办市函〔2019〕14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福建省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试点的复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的请示》(闽建许〔2018〕15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省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改革试点。试点过程中,请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并将有关情况函告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关于禁止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林丹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公告》生态环境部等10部门公告2019年第10号:为落实《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要求,现就林丹、硫丹、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认科联〔2005〕18号《国家认监委关于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用标准修订转换期的认证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布〈生态环境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9号: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我部编制了《生态环境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环境保护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同时废止。
《国家认监委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用标准修订时有关要求的公告》国家认监委公告2012年第4号:一、各指定认证机构负责跟踪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用标准的制修订情况,并依据《国家认监委关于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科联〔2005〕18号)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应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确定的相关技术决议,自行制订标准制修订转换期的认证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环办环评〔2019〕20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范并指导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考执行。
《认监委关于调整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标准的公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年第6号: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相应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汽车》(CNCA-C11-01)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国家认监委公告2014年第45号)中的汽车产品认证依据增加本公告附件中列入的标准,指定认证机构依据相关标准进行认证并出具认证证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5号(全文)为切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准确体现法律修订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专章的目的,为广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制定符合法律要求和自身特点的章程提供参照和遵循,现发布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4号(全文)为切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准确体现法律修订的目的,更好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的作用,为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符合法律要求和自身特点的章程提供参照和遵循,现发布修订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实行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的工作要求,切实保护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注册登记违法行为,我省定于2019年3月12日起全面推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
三政办〔2019〕2号《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外专发〔1999〕163号《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引进国外人才专项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一条 为规范引进国外人才专项费用(以下简称专项费用)的管理,强化预算监督职能,保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有关涉外财务制度,结合专项费用管理和使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洛政办〔2019〕8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全市产业布局的意见》
外专发〔2006〕156号《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国家重点引智项目经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关于引进国外人才专项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外专发〔1999〕163号)的要求,为加强国家重点引智项目经费管理,规范资金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外专发〔2010〕87号《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一条 为规范引进人才专家经费(以下称专家经费)的管理,明确专家经费的开支范围和资助标准,强化预算监督职能,保证专家经费的合理使用,根据《引进国外人才专项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外专发〔1999〕163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郑建文〔2019〕43号《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建造师资格“挂证”自查自纠的补充通知》根据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自查自纠期限延长至2019年3月31日。为更好落实住建部和省住建厅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及时纠正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挂证”问题,更好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现就...
国发〔1987〕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全文)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强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国能综通安全〔2019〕17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9年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重点的通知》
国办发〔2002〕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全文失效】【全文失效,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15〕68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豫市监〔2019〕14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民生计量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为认真贯彻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和省局党组会议精神,切实履行职能,做好民生计量监管工作,按照省局制定的《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重点工作对照台账》,省局细化分解,制定了《2019年民生计量监管工作方案》。现将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鹤政〔2019〕3号《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煤炭消费减量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豫市监〔2018〕39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机构改革过渡期间加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改革市场监管体制,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关键环节。当前,我省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正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为确保机构改革过渡期间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夯实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