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全文)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农业部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农业部公告第2655号: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和《农业部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农业部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税总办发〔2018〕38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2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税务总局决定2018年4月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开展第2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京工商发〔2018〕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开办效率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决策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开办效率,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25号《农业部立法工作规定》已于2002年12月23日经农业部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12月24日农业部发布的《农业部立法工作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税总发〔2018〕3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财务报表数据转换参考标准及完善网上办税系统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税务总局编制了《财务报表数据转换参考标准v1.0》(以下简称《参考标准》),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闽国税函〔2018〕83号《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办理规范〉的通知》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精神,便利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根据《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等规定,省局制定了《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国办发〔2006〕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透明度条款相关工作的通知》一、商务部负责编辑、发行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是我国政府指定的汇集刊登我国已按现行规定公布的所有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或外汇管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的官方刊物。
财税〔2018〕2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税收政策的通知》一、对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境外经纪机构),从事中国境内原油期货交易取得的所得(不含实物交割所得),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优化纳税服务,方便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579号),现就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专用发票试点有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2年第1号《农业部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已于2012年1月5日经农业部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2月15日起施行。
中税协发〔2018〕8号《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做好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及配套文件有关工作的通知》为加深全行业对监管新规的理解和认识,首先要做好相关制度的培训工作。2018年度中税协的面授培训和网校课程计划中已经安排有关内容,包括“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及配套政策解读”、“涉税专业服务准则(规则)解读”等课程,将组织专家,讲解和解读监管新...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方便跨省经营企业纳税人办税,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全省(不含厦门,下同)推行部分办税事项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以下简称“全国通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卫体改发〔2018〕4号《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目前,公立医院已全面推开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逐步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清单〉的公告》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优化江西税收营商环境,按照省政府推行“一次不跑”改革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编制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清单》...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事项办理规范〉的通知》全文: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有关事项,根据修订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等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事项重新进行梳理,现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事项办理规范》印发给你...
银监办发〔2018〕29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2018年推动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着力缓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供给不充分、结构不均衡的问题,引导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现就2018年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公告2018年第1号:为了规范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和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税务师事务所实施行政登记管理的通知: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不得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不能享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同时将影响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及其从事涉税专业服务人员的信用记录,并予以公告。
《安徽省地税系统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
银监发〔2018〕5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近年来,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总体保持稳定,新型资本工具发行环境逐步改善。为拓宽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渠道,提升其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现就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提出如下意见:
《衡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建筑安装企业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的公告》衡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为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堵塞税收漏洞,维护公平正义,现就我市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建筑安装企业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黔税协发〔2018〕3号《贵州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贵州省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为进一步大力推进我省税务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为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撑,省税协根据《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试行)》和《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贵州省税务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5号:现公布《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监管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税发〔1994〕1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各地反映,目前实行承包(租)经营的形式较多,分配方式也不相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须作出具体规定。经我们研究,现明确如下:
税总函〔2017〕1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税务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的要求,为加强对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税务总局决定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税协发〔2013〕64号《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全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已经四届十一次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现予颁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望遵照执行。
绍市财法〔2017〕4号《绍兴市财政地税局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市局各单位:《绍兴市财政地税局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局党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税总办函〔2018〕96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专用章”的通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税务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税总函〔2017〕162号)要求和政务公开工作需要,按照印章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自即日起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专用章”。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北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为规范湖北省环境保护税的核定征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制定了《湖北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告。
保监财险〔2018〕61号《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商业车险自主定价范围的通知》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18号),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现就调整部分地区商业车险自主定价范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人社厅发〔2018〕2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的要求,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标准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我部对2012年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进行了全面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国...
甬政办发〔2017〕150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黑工商发〔2016〕75号《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个体工商户退出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试点的通知》(工商个字〔2015〕4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陕工商发〔2018〕30号《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和2017年在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实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现将《陕西省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5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2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辽工商发〔2016〕1号《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企业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补充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228号)有关意见,省局决定,《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试行)》第五条中,企业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过程中规定的“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仅限于“一照一码”登...
琼工商企〔2017〕15号《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行办法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改革,完善个体工商户退出机制,服务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政策执行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4〕30号),我局制定了《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陕工商发〔2018〕31号《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韩城市、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我省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情况,省局决定在全省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知办发协字〔2018〕7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当前,越来越多的仲裁调解机构面向市场开展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业务,国内外创新主体对通过仲裁调解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需求日趋旺盛,但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服务还存在工作运行机制不够高效顺畅、相关机构业务重点不够突出、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
赣工商企注字〔2016〕5号《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2015年9月,工商总局同意我省九江市工商局开展对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九江市工商局按照工商总局要求,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为进一步推动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在总结九江改革经验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现就开展对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试行...
闽工商企注〔2016〕257号《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转发工商总局推进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工商总局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泉州市、南平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试点时间一年。试点地区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制订试点方案,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并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要认真学习借鉴其他试点省份的工作经验,深入调研,理清个...
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90号《辽宁省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暂行规定》业经2014年6月18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建办城函〔2018〕14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18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的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和我部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确保2018年城市安全度汛,现将有关事项通...
青工商个字〔2017〕55号 关于印发《青海省工商局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流程,完善个体工商户退出机制,提高登记的效率和质量,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试点的通知》(工商个字〔2015〕4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青海省工商局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广工商发〔2016〕88号《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元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各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市局直属单位:为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市工商局研究制定了《广元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工商发〔2017〕44号《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多措并举助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多措并举助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工商个字〔2017〕70号),结合辽宁实际,现就发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称工商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促进我省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称小微企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教发函〔2018〕14号《教育部关于同意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和辽宁何氏医学院举办者变更的批复》《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变更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举办者的请示》(辽教〔2017〕35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变更辽宁何氏医学院举办者的请示》(辽教〔2017〕4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25号令)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赣工商个字〔2016〕2号《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扩大开放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现将《工商总局关于扩大开放港澳居民在内地申报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工商个字〔2016〕99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辽工商发〔2016〕29号《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试行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8〕4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行为,部制定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予印发。请转发至辖区内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和土地估价机构,结合本地实际遵照执行。
辽工商发〔2017〕8号《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通知》2016年12月26日,工商总局下发了《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在适用范围、公告方式、登记程序等方面提出了与《辽宁省工商局关于全面试行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工作的通知》(辽工商发[2016]29号)有所区别的制度设计。
赣工商企注字〔2015〕9号《江西省工商局关于在我省试行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的指导意见》企业集群注册登记是指允许多户企业由同一托管企业(即商务秘书公司)提供住所托管等服务,组成企业集群的注册登记模式,是近年来为助推创业而探索实施的一种新的市场主体准入方式。根据国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相关精神,为进一步推进企业注册便利化,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就在我省试行企业集群注册登...
《商务部关于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南非的进口甲基异丁基(甲)酮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定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2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7年3月27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7年第1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南非的进口甲基异丁基(甲)酮(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赣国税发〔2016〕70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字〔2016〕22号),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江西国税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工商企监告〔2017〕4号《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公告》根据《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海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工商企监〔2016〕82号)要求、青海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以...
黑办发〔2016〕2号《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和规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要求,为全面做好我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促进全省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黑发〔2017〕27号《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彰显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我省肩负着保障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的重大责任,水资源十分丰富,战略地位十分重要。
黑发改投资〔2015〕43号《黑龙江省乡(镇)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为规范乡(镇)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合理确定乡(镇)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标准,满足办公使用功能的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相关要求,制定本建设标准。
《黑龙江省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条例》2015年版(全文)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传承优秀历史文化,促进城乡建设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黑发〔2016〕20号《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是党中央立足国际国内发展大势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黑人社发〔2016〕75号《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办法〉的通知》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发〔2016〕20号)精神,加大吸引留学回国人员来黑龙江省工作的力度,激发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助推我省全面振兴发展,制定本办法。
黑政办规〔2017〕66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黑发〔2016〕29号《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建办〔2013〕19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的通知》为推进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现将《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试行)印发你们,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黑发〔2014〕17号《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快建设法治黑龙江,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黑建规〔2016〕13号《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解决日益严峻的交通拥堵问题,按照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黑发〔2017〕5号《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解决制约我省城市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开创我省城市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走出黑龙江全面振兴新路子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振兴发展高度重视、倍加关心关怀,今年以来两次就黑龙江工作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新常态下用新发展理念引领黑龙江全面振兴的思想武器,是推动振兴发展的强大政治动力,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振兴目标的行...
黑发〔2017〕26号《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黑龙江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为深入推进新形势下黑龙江农垦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条例》2002年修订版(全文)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
黑发〔2016〕1号《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是各级干部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确保到2020年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黑办发〔2014〕27号《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意见〉的通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是转变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作为考核教育部门、评价学校工作成效的片面教育政绩观,树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科学教育...
郑政通〔2018〕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郑州市2017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通告》
《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改造升级“老字号”企业的若干意见〉等3个文件的通知》现将《关于改造升级“老字号”企业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度开发“原字号”的若干意见》《关于培育壮大“新字号”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绍政办发明电〔2017〕61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政务服务同城通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财规审〔2016〕35号《黑龙江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各市(地)、县(市)财政局、教育局,省森工总局:现将《黑龙江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财建〔2015〕165号《黑龙江省土地整治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修订版全文)经研究,现将修订后的《黑龙江省土地整治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土地整治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建〔2014〕85号)同时废止。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房产交易税收业务全市通办的公告:一、个人房产交易税收业务全市通办是指个人纳税人可以不受房产所在地和主管地税机关限制,在绍兴市范围内自主就近选择具备通办职能的办税服务厅(名单见附件)办理房产交易税收业务。
长政文〔2018〕73号《长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垣县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指导意见的通知》
黑财规审〔2016〕25号《黑龙江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现将《黑龙江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尽快转发至辖区内相关金融机构和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
长政文〔2018〕74号《长垣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问题的通知》
沪财税〔2014〕72号《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沁政〔2018〕2号《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2017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长政文〔2018〕72号《长垣县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流转和退出暂行办法(试行)》
鄂财教发〔2017〕16号《湖北省省属本科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