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期来华定居专家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规定,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号: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88号,以下称《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对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6号(全文)第一条 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汽车和汽车挂车(以下统称汽车产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实施办法》2011年修订版(全文)(1995年8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34号公布;根据2011年1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8号公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修改有关规章的决定》修改)
国发〔2017〕57号《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决定》为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改革开放措施依法顺利实施,国务院决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等11部行政法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国产化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免税政策申请受理工作的通告》交通运输部通告2018年1号: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有关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6年第45号)要求,现启动2018年度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免税政策申请受理工作。请各有关航运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将申请进口免税登记政策的船舶清单(见附件)和有...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3号)的要求,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发布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研制指南的通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7号:为规范和指导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研制工作,强化检验检测技术对药品监管的支撑作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现发布《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研制指南》。
食药监办药化监〔2018〕4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近年来,为加强化妆品监管,提高化妆品监管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总局组织开展了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在总结经验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总局制定了《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规程》(见附件)。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版(全文)(1990年9月25日国家海洋局令第2号公布 根据2016年1月5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12月27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78号)第二次修正)
银发〔2018〕3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2018年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固状和浓缩非固状乳及奶油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至2018年1月5日,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固状和浓缩非固状乳及奶油(税则号列:04021000、04022100、04022900、04029100)进口申报数量...
《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2397号决议的公告》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号: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97号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现对涉及朝鲜进出口贸易的部分产品采取下列管理措施:
商贸农函〔2018〕第2号《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关于发布2018年蔺草及其制品出口配额招标投标资格企业名单和第一次招标系数》按照《2018年蔺草及其制品出口配额招标公告》(商务部公告2017年第90号)的有关规定,经招标委员会审核,35家企业符合2018年蔺草及其制品出口配额招标投标资格(企业名单见附件)。第一次招标系数为1.38。
《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79号(全文)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行为,依法履行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职责,切实保护国土资源,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税总函〔2017〕5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通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要求,税务总局决定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一次性办结多个涉税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税总函〔2017〕5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精神,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便利性,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物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的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政策,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予以发布,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豫科〔2017〕220号《河南省属科研院所、转制科研院所、省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管理办法》
豫财发〔2017〕57号《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细则》
豫财农〔2017〕216号《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豫财税政〔2017〕90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第二批享受有关税收政策商品储备企业名单的通知》
豫财农〔2017〕206号《河南省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出入境检疫处理管理工作规定〉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115号:为规范和加强出入境检疫处理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和人员管理办法》,质检总局制定了《出入境检疫处理管理工作规定》。现予发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质检总局关于中国核果、苹果、梨出口澳大利亚和进口新西兰鳄梨及澳大利亚核果、葡萄、樱桃、柑橘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质检总局近期分别和新西兰初级产业部、澳大利亚农业与水利部协商并签署了《关于新西兰鲜食鳄梨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关于中国核果(油桃、桃、李、杏)输往澳大利亚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银发〔2017〕302号《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远程理论教学技术规范〉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4号
《海关总署关于2018年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黄油和其他脂和油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
民发〔2017〕188号《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社会救助家庭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核对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精准认定社会救助对象,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做好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以下简称社会救助家庭)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核对工作通知如下:
国能综通电力〔2017〕13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北方地区“煤改电”供暖工作保障群众温暖过冬的通知》当前,我国北方地区正处于冬季取暖和电力迎峰度冬的重叠期,各地为推进清洁取暖实施的一批“煤改电”工程已投入运行,对保障集中供暖以外地区群众取暖、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面临持续稳定运行的压力。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43号(全文)第一条 为了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3号: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精神,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法〔2018〕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2017年9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总工办发〔2017〕32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已经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届书记处第八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2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有效的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7年11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度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全文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全文失效废止的...
豫建村镇〔2018〕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范乡村建设活动,切实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加快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结合我省2017年村镇规划工作检查情况,现就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国认实〔2017〕2号《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一、资质认定部门应当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要求,执行放宽主体准入条件、允许租赁设备和分包、许可非标方法等释放红利的政策措施,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
《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汽车强制性产品认证改革的公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1号:为进一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汽车产品质量监管,为相关各方提供便捷、有效、科学的认证检测服务,国家认监委对汽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简称CCC认证)进行了调整,相关要求如下:
商资发〔2017〕483号《商务部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创新发展的意见》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新要求新部署,商务部将支持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9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建立品牌统计制度的要求,加强对优惠贸易协定出口货物管理,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有关项目填制,海关总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13号附件)第三十五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进行了修改。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7年第166号:为了严格规范饮料生产许可,加强饮料质量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修订了《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7年第172号: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要求,为维护公众用药权益,提高药品质量,降低用药负担,鼓励药物研发创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移动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7年第222号: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移动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见附件),现予发布。
财税〔2017〕8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完善我国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财会〔2017〕30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我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全文)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行为,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93号(全文)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制定本条例。
银监发〔2017〕56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一条 为加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资本监管,维护资产公司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工商企监字〔2017〕248号《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2017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展。为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年报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做好2017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郑政通〔2017〕4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缓解道路交通压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经研究,决定在主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财建〔2017〕743号《财政部关于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行业投入的指导意见》近年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不断优化、运营和配置效率不断提高,但目前部分公共服务领域仍然存在供给不足问题。以多种形式加大国有资本对公益性行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做出更大贡献,有利于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
公通字〔2017〕12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一、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以下简称《立案追诉标准(一)》)第十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
公通字〔2017〕2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为了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认真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加强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征求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
《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83号(全文)第一条 为规范公安机关鉴定机构资格登记管理工作,适应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司法公正的需要,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安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旅办发〔2017〕329号《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旅游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有关规定,经局领导同意,办公室制定了《国家旅游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旅游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将进行动态管理,执行过程中相关内容如有变动,请及时通知办公室。
《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84号(全文)第一条 为规范公安机关鉴定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适应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司法公正的需要,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安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公通字〔2017〕6号《公安部关于发布〈公安机关鉴定规则〉和鉴定文书式样的通知》第一条 为规范公安机关鉴定工作,保证鉴定质量,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安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民发〔2017〕186号《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各司(局):《民政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已经2017年12月1日民政部第23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监总管四〔2017〕14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监总管四〔2017〕14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为淘汰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和设备,推动金属冶炼企业设备和工艺改善,提高金属冶炼企业安全保障能力,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现予发布,自2018年3月1日...
农医发〔2017〕35号《农业部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三农”工作部署要求,提升我国兽医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和《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
农办机〔2017〕18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茶园机械化生产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茶叶是我国重要经济作物。为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提升茶园机械化水平,促进茶园标准化和集约化生产,降低茶叶生产成本,提高茶叶生产的经济效益,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提出了茶园机械化生产技术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技术指导意见”),现予以印发。
《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土资源部公告2017年第38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和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有关要求,国土资源部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国土资源部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国税发〔2006〕1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为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完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制度,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收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豫财科〔2017〕189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创业发展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食药监办药化流〔2017〕164号《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美容美发机构和网络销售化妆品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省局制定了《美容美发机构和网络销售化妆品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豫食药监法〔2017〕197号《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执法廉洁执法二十条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程序、法定时限开展监管工作,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等问题,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省局制定了《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执法廉洁执法二十条规定》,现印发给你们,...
豫食药监法〔2017〕193号《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的通知》为认真贯彻《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经研究,确定省局作出以下行政执法决定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经法制审核后,由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其中,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影响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应当经专家论证。
食药监办食监二〔2017〕112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自产自销和现制现售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
豫食药监法〔2015〕48号《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改革力度,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行政职权清理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的通知》(豫编办〔2014〕95号)要求,省局决定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现通知如下:
豫食药监药化流〔2017〕190号《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省局2016年3月印发《关于废止豫食药监通〔2004〕200号文件及相关工作问题的通知》(豫食药监药化监〔2016〕39号)以来,多数市、县局能够依照省局通知要求,依法行政,但仍有部分市、县局就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面积、距离等问题向省局请示,个别地市仍未对擅自设定的面积、距离等事...
豫食药监药化监〔2016〕39号《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豫食药监通〔2004〕200号文件及相关工作问题的通知》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6〕16号)和省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清理原则,省局就废止豫食药监通﹝2004﹞200号文件及相关工作问题通知如下: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杭州普济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违法生产猪源纤维蛋白粘合剂的通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7年第120号
豫食药监法〔2016〕189号《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豫政办〔2016〕17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140号)精神,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
食药监法〔2016〕154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
豫食药监法〔2017〕154号《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 一公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随机抽查加强事后事中监管的通知》(食药监法〔2016〕154号)...
豫食药监办法〔2017〕103号《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应诉行为,不断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20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行政应诉工作通知如下:
豫食药监食生〔2017〕109号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已经省局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豫食药监办食生〔2017〕98号《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为推动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省局于5月25日印发了《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规定》,提出以下要求:
豫食药监办食流〔2017〕94号《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河南省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将《2017年河南省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
豫食药监办药化监〔2017〕92号《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化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7〕90号)精神 ,现将《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接合部和农...
豫食药监法〔2017〕135号《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服务指导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现将《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服务指导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豫食药监法〔2017〕134号《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现将《2017年度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食药监办药化监〔2017〕5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豫食药监办药化监〔2017〕80号《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换证后专项检查的通知》为加强化妆品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消除风险隐患,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7〕5号)和《总局关于发布防晒化妆品防晒效果标识管理要求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